(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2)《合伙企业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合伙人可以退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