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配不公的,可以要求重新分割,但需要有法定理由,并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提出请求。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棚码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二、最链慧哪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碧行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时双方签订的关于财产分配的协议书是合法有效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喊庆定,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好渗滑情况,是友腊不能随意变更,重新分配的。
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