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2024-12-15 20: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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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所谓的“民商法”是采取“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它包括总则(《民法通则》)、物权法、债权法(主要是合同法)、婚姻家庭继承法、知识产权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人身权法、侵权行为法,以上这些主要都是传统意义上的民法体系;商法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信托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保险法,其中后五个法律还是金融法(经济法的下位法)的组成部分。

民法又包括财产法和人身法。

1、财产法,从民法理论上讲由物权法、债法组成。物权法规定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取得、变更、消灭,以及占有制度、共有制度、相邻关系。债法规定债的发生原因、债的履行、债的转移、债的保全、债的消灭等。

2、人身法由人格权法和亲属法组成,其中“身”是指亲属身份。人格权法规定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隐私权、姓名权及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的法律规范。亲属法在我国是指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等关于婚姻家庭继承的法律规范。

回答2:

民商法是指民法与商法。关于民法和商法的关系,有两种体例:一是民商合一,一是民商分立。所谓民商合一,是指民法包含商法,是商法的母法,并指导和统帅商法,而商法是民法的子法或者特别法。如瑞士、意大利等国;所谓民商分立,是指民法与商法属两个并存的独立的部门法,通常在民法典以外还制定了商法典,如法国、德国等国。我国尚未就属于何种体例作出明确说明,但根据我国现今要求和现代民法发展趋势,我国应采取民商合一体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