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首先,在申请移民的时候,最基本的是要审查你对孩子是否有监护权的,如果没有,移民局是不会给孩子签发签证的,那样,你就无法把孩子带出去;不要说出国定居,即便是带孩子出国旅游,如果你没有监护权,如果没有另外一方父母的同意函,你也无法带出去的。
从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来说,离婚后虽然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子女的监护权仍是孩子的亲生父母,对方仍然有探视权,你带孩子出轨,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对方的探视权。
如果你想带孩子出国而不受到阻碍,那么只能从这几个方面下手:
《婚姻法》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由此可见,法律把“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作为探望权中止的惟一法定理由。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中止事由有下列情形:
1、探望权人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
2、探望权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与他人接触或有传染可能的疾病。
3、探望权人对子女有违法行为的,包括民事侵权和犯罪,或者教唆挑拨子女与直接抚养人的关系,而影响子女身心健康和直接抚养人的抚养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