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非机动车通行有这些规定:
1、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 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 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 侧行驶。
2、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 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3、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 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4、驾驭畜力车,应当使用驯服的牲畜;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驭人应当下车牵引牲畜;驾驭人离开车辆时,应当拴系牲畜。
补充说明:
1、遵守安全规定,按车道行驶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2、横过机动车道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 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