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出境前遗失护照的,凭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到现户口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发,原则上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后再办理补发护照的手续。
2、居民短期出境在国外遗失护照回国后申请补发的,凭驻外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到现户口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发。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后遗失护照申请补发的,提供能证明其身份的有关资料,到就近的地级以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或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申请补发。遗失护照申请补发不需凭报失证明或者登报声明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