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近来我们这里出现了几起丧偶的儿媳要求继承公婆的遗产,丧偶的女婿要求继承岳父母的遗产的事例,不知他们的要求是否有道理。请问题:法律上对此是否有具体规定?
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均可分别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我国《继承法》为鼓励丧偶儿媳、丧偶女婿承担起赡养公婆和岳父岳母的义务,使公婆、岳父母老有所养,生活上得到关照,特别对此作了具体规定。《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要回答你信中的问题,关键要看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如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有继承权。否则,就无继承权。
有继承权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均可分别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
我国《继承法》为鼓励丧偶儿媳、丧偶女婿承担起赡养公婆和岳父岳母的义务,使公婆、岳父母老有所养,生活上得到关照,特别对此作了具体规定。
《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关键要看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如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有继承权。否则,就无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