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森看上去很惊悚,很诡异,很特立独行。他在大庭广众下烧圣经,在歌词里爆的粗口比我一辈子还多,他那副打扮,半夜照个镜子能把自己吓尿裤子。但私以为,他绝不如表面所见的那样,是一个夸张的极端分子。恰恰相反,他骨子里是一个极为“聪明”的理智型音乐人。
曼森和科特科本这种为“摇滚而生为摇滚而死”的抑郁症患者截然不同。一方面他有过人的音乐才能,而另一方面,他亦有那帮“音乐疯子”所没有的商业眼光,懂得如何把自己的音乐包装出卖点。
你可以说他是一个极具商业头脑的音乐家,也可以说他是个有音乐细胞的营销高手。
他能成为我们看到的这个样子,绝不是单纯的天性使然。他找对了定位,成功地包装了自己,赢得了属于自己的一块市场。
因此,他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