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因证书毁损等影响使用或证书相关信息变更,向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换证申请的,以及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后,发现错字、污损、缺章等,持证人提出换证申请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的换发。
2.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①个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②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③原教师资格证书。
④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并与申请表不一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部门出据证明)。
建议到户籍室注销一个。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留一个正确的号码 以后都是联网的,以免影响你的行程等 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根据《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的通知》(教资字【2006】2号)的相关要求,对于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有误的情况,需要结合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情况进行重发,目前重庆市正在制定相关的细则,请关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上的公布内容。
如果证书上的身份证号码属于正常的15位升级为18位的情况,则不需要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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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基本信息填写错误,怎么处理?
答: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自己修改后再次提交报考信息;审核已经通过的可先缴费再申请修改;已经缴费的,请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后一周之内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修改,考后不再更正。姓名、身份证号与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的,将不得参加考试。
2.报考考区、科目错误,怎么处理?
答: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自己修改后再次提交报考信息;审核已经通过或已经缴费的,不得修改。
3.注册时提示身份证号已经被注册,怎么处理?
答:请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省内就近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复核。确认是有人恶意注册的,报教育部考试中心申请注销。
4.网上注册、填报时间已经截止了,还是等待审核,怎么办?
答:审核截止时间之前,已经提交报考信息但还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还可以修改报考信息,再次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由于报考人员较多,请考生耐心等待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