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交了押金!有收据!万一是骗子怎么办?

2025-02-01 08:47:56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1、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按要求交,但一定要索取收据,留作将来的证据。 2、单位的违法行为还可以作为你以后合法辞职的理由,不但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辞职时一并要回押金并要求其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