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保险怎么办理?和农合是一回事吗?农村人去那里办理?

2024-12-19 10: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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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新农合大病保险可由乡村干部上门集中收缴、村集体经济代缴和农民到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缴纳三种方法。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理

1、乡、村干部上门集中收缴

农民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户口薄》到本村、组指定的地点办理参合登记,填写《参合人员缴费参合登记表》,经办人员审查,收缴农民个人参合资金,同时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款收据

2、村集体经济代缴

鼓励村集体经济好的村,实行由村集体经济统一交纳参合资金。村负责人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册、户口登记册到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填写、汇总《参合人员缴费参合登记表》,经办人员审查,收缴农民个人参合资金,同时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款收据

3、农民到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缴纳

农民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户口薄》到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参合登记,填写《参合人员缴费参合登记表》,经办人员审查,收缴农民个人参合资金,同时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款收据

扩展资料:

一、住院病人补偿标准:

1、镇卫生院:起付线100元,补偿比80%

2、县级医院:起付线300元,补偿比65%(中医75%)

3、县外定点医院:起付线600元,补偿比40%

4、县外非定点医院,起付线800元,补偿比30%

5、封顶线为每人每年实际补偿4万元,以年内实际获得补偿金额累计计算

6、参合农民住院医院费用达到起付线后,在镇级医疗的最低补偿额不少于30元,在县级及县外住院的最低补偿不少于100元,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

二、参合人员到医院住院注意事项

1、参合农民因病住院,应优先选择定点医院,住院前须到县农医局办理转诊转院审批手续,急危重人应在住院后7天内凭接诊医院的证明书办理手续,未办理转诊手续的,补偿时降低5%的补偿比例

2、在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院定点医院就诊时必须表明参合身份,要求按参合规定诊疗

3、要向医生出示《合作医疗证》,成年人持《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簿》,分娩者持《准生证》,需及时向医生咨询哪些药品和检查可以补偿,哪些药品和检查不可以补偿,以免增加个人负担

4、出院时要向医院索取补偿有关凭证

5、保存好完整的补偿凭证、疾病诊断证明书、和住院发票、医嘱单复印件、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

6、参加商业保险同时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向商业保险公司提供《保险金给付申请书》的同时,应向该公司索取住院发票复印件,并注明该原始发票在我公司保存字样及加盖保险公司公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农合报销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须知

回答2:

不清楚你的办理是什么意思,参保不用办理,新农合交费的时候,已经包含了大病保险。若是报销,当在新农合报销手续办完后,如果合规自费部分还超过8000元的,就带着愿意资料去当地合作的商业保险公司递交材料继续申请大病保险。合作的保险公司各地都不相同,问下新农合办公室即可,为了方便农民报销,一般在新农合办公室旁边都设有办理点,。

回答3:

你好,我离婚了,户口还在男方那里,我办大病统筹自己去那办

回答4:

新农合大病医保办理流程:

2014年,居民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按合并后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原新农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服务设施范围目录执行。

对原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确定的20类重大疾病,2014年单独给予补偿。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患20类重大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部分,给予73%补偿,1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17%补偿。

患20类重大疾病以外的其他疾病发生的住院(含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给予补偿,但按额度和按病种补偿合计,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0万元补偿。

保障对象: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保障范围: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支付标准:2014年,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万元,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含1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部分给予60%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20万元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