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变更需要达到一定的条件,主要是现抚养孩子的人已经不适合抚养了,作为被告,答辩应该从孩子跟自己生活有利的角度答辩,可以对原告提出的理由进行反驳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如果你认为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陈述的事实不是客观事实,你可以对此进行反驳。如果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引用的法律你认为不正确,你可以在答辩状中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