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生三个孩子离婚后判给男方,再婚男方没有孩子,可以生孩子吗?

2024-11-23 22:33:03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不可以继续生育的
已经生育过三个孩子已经属于违法了
当然不可以继续生育孩子
这是法律明确的规定的

回答2:

  如果当事人选择再婚,且又生育子女的。这个问题没有统一规定,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也就是说,该案例的当事人需要根据本省制定的《计生条例》查询自己的情况。

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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