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温费应该计入职工福利科目。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其中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有关会计制度也明确列入职工薪酬中的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向职工提供的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利支出,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防暑降温费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因此防暑降温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防暑降温费应该计入职工福利科目。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其中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有关会计制度也明确列入职工薪酬中的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向职工提供的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利支出,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原则要求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3条第5款规定:“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目前,对于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的规定,体现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失业保险条例》,虽然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缴费费率各不相同,但缴费基数均统一为职工工资总额。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指出:“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一)制度健全。企业应当依法制订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制度,并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明确职工福利费开支的项目、标准、审批程序、审计监督。
(二)标准合理。国家对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应当参照当地物价水平、职工收入情况、企业财务状况等要求,按照职工福利项目制订合理标准。
(三)管理科学。企业应当统筹规划职工福利费开支,实行预算控制和管理。职工福利费预算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纳入企业财务预算,按规定批准执行,并在企业内部向职工公开相关信息。
(四)核算规范。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按规定进行明细核算,准确反映开支项目和金额。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职工福利费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高温津贴
防暑降温费应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二级明细科目可设置职工福利费,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是期间费用的一种,它主要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具体包括的项目有:工资福利费、折旧费、工会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坏账损失、公司经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会费等等。
为了核算和监督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企业应设置“管理费用”科目。该科目的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月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月末一般应无余额。
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应该计入安全措施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