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给女方彩礼钱是归女方,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区分不同情况。如果是男方赠与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有明确规定。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男方给女方彩礼钱是归女方,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如果是赠与,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律法规: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彩礼算夫妻的共同财产。
彩礼钱属于赠与性质。这个赠与虽然表面上是赠与给一个人的,但是这个赠与是附有条件的,就是两人要结婚,婆家给予女方的彩礼钱,是基于女方要与儿子结婚的事实,赠送给儿媳,也等于赠送给儿子,否则不会赠送给不相干的人;由于儿子与儿媳妇是一个经济共同体,这个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
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解释(二)》第十条第(二)、(三)项的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
彩礼形式上是归女家的,实际上也确有很多是女家父母拿了。但这又随着家庭关系走,父母给女儿置办了嫁妆随后跟到了男家,这理论上又成了共有财产。所以,婚后立即又闹离婚告诉到法院请求裁定彩礼问题的,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上:因支付彩礼造成男方家庭经济困难的,女方应将彩礼费退还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