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跨省转移问题(医疗保险,养老保险)

2024-12-01 0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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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既然你不是青岛当地户口,要想转移,就必须有单位才可以。

其次,办理转移,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申请,就可以。

第三,依照这个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流程,一个正常参保人员从提出申请,到最后完成办结,在所有材料准备到位的状况下,最快在一周之内就可以办理完成,最慢也不会超过45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养老保险关系的跨省转移,而且,在办理转移过程中,90%的工作是由申请人转入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操作。

第一步: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第三步: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第四步: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最后一步: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回答2:

养老保险可以转移,医保不行,养老保险转移步骤,你在离开北京的工作单位的时候,让单位去所在地社保中心给你开《社保缴费清单》取回养老保险手册,交给青岛市的工作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他们就会去给你办理社保关系转入手续,如果暂时没有工作单位,就将《清单》放着,等一会有工作单位在办理转入

回答3:

该你看一东西也许有用。
2010年1月1日出台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的规定,养老保险在全国将实现无障碍转移,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第二步: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参保人只需办妥上面两步手续就可以了,简单地说就是“走时带根据走,就业续回”,其养老保险关系将由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现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办理,这样参保人前后参保记录就连接在一起了。

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除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为保证转移接续信息顺畅简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卫生部设计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身份证号码是参保人员的唯一识别码,参保人转移医保关系时,只需要向社保机构出示,参保信息即可得到及时更新。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中国医疗保险已基本覆盖到12亿人,但很多流动人口工作地改变后医保不能转移接续。新政策出台后,相关地方和部门还将继续出台细化措施。这项政策也将推动中国医疗体制改革,帮助老百姓解决异地医疗保障问题。

回答4:

这证明现在的人口流动是越来越大了。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加,很多人都面临转移养老保险等问题,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哪些人可以办理跨省转养老保险呢?下面就以海南省为例。
(1)、时间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在45个工作日内办结。
(2)、办理机构:到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办理,地址在海口市大同一横路3号。前往办事的群众可拨打电话66793861咨询。
(3)、续保问题:可以接续,只要按规定缴费,缴费标准与参保时间的接续没有必然的联系。
(4)、所需资料:
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审核,复印件用于存档);
女40岁以上或男50岁以上需提供户口本;如用人单位代为办理,还须提供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审核,复印件用存档);
如个人代为办理需提供参保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转移条件: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按规定在海口市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登记)和缴社保费后可转:
1、在省外就业并参保的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海口市)就业参保的;
2、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入海口市,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3、达到领取条件,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海口市)时,如果有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可转到满10年的参保地,如果所有参保地都不满10年,转到户籍所在地(海口市)。

回答5:

如果在青岛没有社保关系,暂时不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