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书即使签字,也不证明你认可那份认定报告。签字只是代表你收到认定书,也是代表交警送达,仅此而已。对事故认定报告决定不满意,可在事故认定报告下达三日内,提请行政复议,超过三日,就要到法院申请强制撤销了,到这一步就麻烦了。
有用记得采纳。
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法律性质上是事故处理的证据,在送达时签了字,只是表示自己收到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如果因为逾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受理复核申请。可以向法院对事故的损害赔偿提起诉讼,并对作为事故处理证据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提出异议,提供自己的证据,要求法院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审查,以法院的认定作为事故处理的证据。
签了字就表示完全接受责任判定,签了字后悔是不可以的
如果对交警处理的过程中有疑问,可以咨询
如果交警处理过程中有违规事实,可以投诉
如果对处理结果又异议,可以提交行政复议
当然一切的前提是必须要有合理的理由
签字只是表示“收到”,并没有服从、同意的含义。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责任书下达3天内提出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