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2025-02-06 00:50:4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认定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以房产证上记载的是双方姓名还是一方姓名为标准。婚后只要是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是登记在双方的名下还是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和一方名下,在法律后果上存在的主要区别。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发生对外转让时,需要夫妻双方作为转让方共同签字认可。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双方共同到场。而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对外转让时,只需要一方作为转让方签字认可。登记过户时,一方到场即可。从这个意义上说,将夫妻双方一并登记为产权人,虽然在今后房产转让时,手续要繁琐一点,但可以有效地避免一方以较低的价格恶意转让房产,从而有助于加强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共同控制力度。
目前,有的地方房地产主管机关在办理私人所有的房产过户手续时,会要求所有权人提供其结婚证或者未婚证明(如户口簿)。在确认所有权人已婚的情况下,所有权人办理房产转让等过户手续时,如果其配偶不到场,则必须取得其配偶的书面同意,并提交《配偶同意确认书》。这种做法如果能够得到普遍推广的话,对于加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防范一方恶意转移房产将是非常有利的。
建议:
1、为了防止一方私自转让房产,可以采取夫妻双方联名购房的方式,将夫妻双方均登记为产权人。
2、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夫妻共有房屋,夫妻有权向房屋主管部门要求将一方名称变更为另一方或双方。这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属于变更登记,此项业务无需纳税。因此,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产权人的名称变更。具体办理手续为,夫妻双方应亲自向房管部门提交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见文书范本),并提交以下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2)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和更名申请(原件);(3)结婚证;(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原房屋所有权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回答2:

如果是婚前积蓄购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这一方就是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收入购置的房子,不管登记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1、因为婚姻关系的特殊性,夫妻以共同生活为目的,这里的共同生活包括共同的经济生活,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法律的特殊规定和当事人的特殊约定,一般都视为双方共同财产,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并不意味着它不属于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仍然要按照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2、对于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回答3:

如果是婚后买的房子,即使是一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答4:

正常都是检查院,法院,公安有时也可以,但是要手续才行,要不花费找办,房产财产取证可以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