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并不禁止父母离婚时,约定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
而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的规定,女方有权在离婚后的任何时候,要求男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不可以的,父母对孩子有扶养义务,就算离婚也要出抚养费的
不能,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即使是男女双方的离婚协议也不可能排除其法定的义务。
你做完公证之后,确实具备法律效益。
但是如果后续需要对方出抚养费,那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本质上来说,这个约定相当于脱裤子放屁,没有任何意义。
因为法律规定父母对孩子都有抚养的义务。即便是合同里面都已经约定俗成了,但如果一方要起诉法院还是会判对方支付抚养费。
可以的,前提是双方认可并达成一致协议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