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警大队的罚款不服可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申请复议吗

2024-12-17 23: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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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