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板是一个法盲还敢告你,他不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告他,并且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法律规定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员工双倍工资),还应当上三险。 2、关于辞职问题,《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已经晚了就再忍耐一下,尽量别把关系搞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