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规范对超高层,需要设计避难层吗

2024-12-20 1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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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

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论住宅及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建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4版规定是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
因此,如果是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公共建筑,应该设置避难层;如果是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住宅,规范没有要求,则可以不设置。具体设置要求,应遵守《建规》5.5.23条要求。
此外,对于高度大于250米的建筑,除应符合《建规》要求外,其消防设计应提交消防主管部门专题研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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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论住宅及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建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4版规定是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
因此,如果是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公共建筑,应该设置避难层;如果是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住宅,规范没有要求,则可以不设置。具体设置要求,应遵守《建规》5.5.23条要求。
此外,对于高度大于250米的建筑,除应符合《建规》要求外,其消防设计应提交消防主管部门专题研究、论证。

回答3:

超高层是必须要设计避难层的。第一个避难层楼地面离救火救援场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米,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