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用她姐姐的身份证和你们签订的合同,所以你们有理由认为是与她姐姐在签订合同,如果起诉的话,你应该把她和她姐姐都列为被告,她姐姐在国外,她们家人应该有联系方式,
这个合同是有效的,不租就代表了合同当事人的意志,合同终止了。对电费等要收回,是可以起诉要回的。起诉她姐姐,并将实际租赁人(注明代理人)一并起诉,送达她和她姐的户籍地。
二楼说的对,但在国外起诉很麻烦,还是起诉他本人,如果他不承认,就申请笔迹鉴定,可以确定合同确实是其所签,再证明房子也是由他使用,基本就差不多了
合同上写的谁的名字就诉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