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雪了,路人在我家门口台阶上摔了一跤,摔成骨折,我应付医药费或法律责任吗?

2025-01-31 16: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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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应该,里有如下
1 别人摔伤,只可能主张侵权责任。侵权以过错为基础,你没有过错,自然不用承担。
2 那些在商场滑到的要赔偿时先契约义务,也有主张以缔约过失的,但主要是有订立合同的可能。 你和路人不可能有可预见的缔约理由,所以该原则不适用。

下次记得扫雪就可以了。

回答2:

是否打扫门口雪不属于你家应尽的义务的话,那么你所说的情况可以不承担责任。当若是,那么你们家有必要付医药费或者治疗费用!

回答3:

你不应该承担责任。

回答4: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事与你无关

回答5:

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