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2024-12-29 23: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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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丁某对第一次借款中尚未付清的2万负有偿还借款的责任。
  《担保法解释》第三十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2、(一)、被判抢劫罪的,同时并处罚金;
  (二)、抗诉:《高检刑诉规则》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在上诉、抗诉期间内,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二没有提出抗诉的案件,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
  3、丙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甲某:正当防卫
  4、(1)向县政府或市公安局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看复议结果。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