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一年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最后辞职老板还不给工资怎么办?

2024-12-16 08:05:0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回答2:

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辞职后老板拖欠工资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纠察大队进行举报,或者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回答3:

你单位工资是发现金还是发工资卡,若是工资卡,也是证据;同时你是业务员经手的相关单据或合同也是证据。

回答4:

业务员经手的相关单据或合同上应该有你的签字吧, 还有公司的员工也可以出证人证言,但是你这种单位可以说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所以以后进其他单位一定要记得签合同,保留相关证据。

回答5:

业务员,总会有点证据的吧,这一年你真没什么业绩吗?能找个人帮你做证也行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