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为由到法院把财产分割了,那事实婚姻关系是否解除了呢?如果不涉及解除婚姻关系,那这婚还要怎么离呢?能有什么简便有效快捷的方法吗?补领结婚证,申请离婚.这是唯一的办法吗?按事实婚姻处理,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不立案是不正确的。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