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离婚妈妈带三个孩子,大的21岁老二12岁老三11、请问一下老大可以当两个小的监护人吗?

2024-12-01 08:14:2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好,只要孩子的直系长辈亲属在世,那么三个孩子中的老大是不能作为两个小孩的法定监护人的。也就是说除非三个孩子是孤儿才有可能由老大作为两个小孩的监护人。

回答2:

不行的,除非你没有监护能力。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父母不在的话可以由其他法定监护人行使监护权。也就是说父母还在的话不可以.父母首先是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这一关系由出生时始,即使父母离婚也不影响其成立。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第2款,若父母不在人世或均丧失监护能力的,下列人员亦为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并且以上人员有顺序之分。

回答3:

如果是孩子的直系父母,也就是你和你的前夫不幸离世了,已满18周岁的老大是可以当两个小的监护人的。

回答4:

应该不可以,因为你是法定监护人,如果你再婚了,成年人老大才可以的。

回答5:

不可能让哥哥去做监护人呢,因为你还在呀,如果你不在了,哥哥可以给弟弟做监护人,你现在还不在市里吗?你哪能这样让哥哥去做监护呢,你这想法太天真了。你当妈妈的是干什么的?不就是保护孩子的吗?你把监护权给孩子,孩子能行吗?再说你又在呢,除非你死掉了,你这样做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