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是二婚结婚了两年就要离婚她算不算是在欺骗男方,男方可以跟她要青春费吗?

2025-02-07 12: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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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主张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如果符合法定情形,离婚时可主张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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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就算你们离婚也没有青春费的,你也有青春,他也有青春,而且你们都结婚了,如果要离婚两个人可以协商,协商好了以后你们离婚,就很快就能离,如果没有协商好,你们就不好离婚。

回答3:

女方虽然是二婚,
但是你们也已经结婚两年时间了,
这个不算是骗婚,
如果两个人实在是感情不和,
那只能离婚了,
但是在法律上没有青春费这一说,
这要看当地的法院是怎么判的,
只看谁要赔偿谁了,
你可以上法院申诉赔偿问题。

回答4:

虽然女方是二婚,可是跟了你两年,不能算骗婚。国家有规定,收了彩礼不和你结婚,或是结婚一个月,几天就跑了,要离婚的才算骗婚。法律也没有青春损失费一说,不能要,就算你提出,法律也不支持。个人观点,如果你对女方好,她都二婚了,根本不会再想着离婚另嫁。不如对女方好点,让她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