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中的多人股份合作协议书是:各方参股人基于自愿原则,依法订立的包括合伙人基本身份信息、合伙经营项目、合作方式、项目经营范围、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违约责任等方面内容的书面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三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四)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六)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九)违约责任。
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