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情况下是判决妻子直接抚养。但如果丈夫有证据证明妻子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丈夫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子女归其抚养, 情形包括:
??1)妻子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妻子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
??3)丈夫能有证据证明的其他情形,子女确不宜随妻子生活的。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夫妻双方都主张抚养权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
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审理案件的法官会单独询问孩子的意见,尊重其真实意愿作出由丈夫或是妻子直接的判决。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