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可能向人民院起诉离婚,如果想法院判决离婚的,需要收集能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案件中,搜集相关证据非常关键,但切记在搜集证据过程中,要保证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第一,感情确已破裂的等有关证据。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另一方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而起诉方要注意收集证据。第二,双方财产的证据。比如房产证、购房合同、出资证明、银行的开户行及账号、股权登记、财产协议。
第三,债务的证据。比如借款协议或者借条。
第四,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比如双方经济收入、家庭氛围、教育程度、子女意愿、证人证言、父母与子女的依赖程度等。
第五,一方婚外情或者婚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比如亲密照片、录像、书信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另一方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而起诉方要注意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