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如果充,从法律上来讲的话,男方是可以的争夺抚养权的。但是从道德上来讲的话,他不应该再来啦,因为毕竟,你都已经很急他男的在一起,并且已经抚养了十年。这是对女的好那家庭的伤害。
他是没有权益能争夺抚养权的,因为他没有尽职一个父亲的责任,虽然孩子身上流着他的血,可他没有尽到义务,所以他要抚养权是你没有用的,除非你们没有能力抚养孩子,也要看孩子自己的意思。
尽管他是亲身父亲,时隔十年了,对孩子没尽一点责任,从来都没扶养孩子,只是一个名意,没理由来争抚养权,早干嘛去了,告到法院法律也不会承认的。
尽管他是生物学父亲,但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况且在原生家庭生活了10年,他没有理由争抚养权
按道理说他是孩子的生父,他有扶养孩子的权力。可是,在孩子小的时候不去要,孩子长大了又来争抚养权,那就没有道理了。母亲也有扶养的权力,这孩子不能给他。我认为他不是真正的要孩子,而是给孩子的妈妈找麻烦来了。可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