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本市已参加养老保险,并且有缴费到账记录;2.参保状态为已停交;3.未办理退休手续;4.无未办结的业务;5.不存在缴费记录中有欠费状态;6.无超龄后缴费记录。
二、申请材料
身份证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
2.受理:点击“转移申请管理”,选择所需的对应转出功能——根据系统提示,录入转出信息(即时);
3.审核:系统审核打印内容(即时),审核不通过的系统反馈不通过理由;
4.审批:系统审批打印内容(即时),审批不通过的系统反馈不通过理由
5.办结:系统审办完毕,该事项办结(即时)
6.送达:出具参保凭证,由申请人自行打印。
(二)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流动到异地就业或确定退休地在异地的,前往社保机构征收窗口,
2.受理:到达办事大厅后,工作人员指引参保人使用自助终端,自助终端自动判断是否符合自助打印条件,符合条件的,自助终端审核审批,打印参保缴费凭证,自助终端无法办理的,申请人前往社保经办窗口取号,受理窗口审核是否符合条件(即时):(1)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告知书》。(2)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3)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
3.审核:当场审核(即时),审核不通过不允许打印;
4.审批:当场审批(即时),审批不通过不允许打印;
5.办结:自助终端审办完毕,该事项办结(即时)
6.送达:出具参保凭证,由申请人自行打印。
(三)备注:
(1)申请人携带转保凭证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2)转入地同意后,转入地向深圳发送联系函(15个工作日,属于转出地办理机构办理环节,不纳入承诺时限);
(3)收到转入地的联系函,审核并完成信息表和基金转移(10个工作日)
(4)准予转出的,审批寄出信息表和转移基金(5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点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光明分局征收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社保大楼征收窗口
办公电话:0755-2740051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位置指引:公交站:光明社保分局站公交线路:325b线;325路;720路;m206路;m436路;m462路;m490路;机场5线
(内容过多仅展示部分,居民可前往各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征收窗口进行办理)
跨区域转移:
1、首先深圳有参保;
2、打印广州参保凭证;
3、到深圳社保局办理申请转入。
4、广州社保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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