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定继承顺序的法律规定

2024-11-13 00: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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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定继承顺序是由法律规定的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以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血缘关系的远近和经济生活上的依赖程度,作为划分继承顺序的标准,将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较第二顺序继承人享有优先继承权。只有在完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全部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参加继承。这是法定继承顺序的划分原则。我国继承法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是法律对法定继承顺序一般原则的补充规定。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