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试用期内离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密事项,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义务在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之后才开始履行,劳动者试用期内依法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