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毕业在一家建筑工地项目上班,项目上是挂靠的其他公司,我工作快一年了,没有签劳动合同,并且项目上每月扣除我百分之三十作为风险金,我近两天辞职了,只领到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所以我想申请仲裁要回被扣工资,但是我没有任何书面证据只有证人证明我与项目上的劳动关系与工资的情况,这种情况我能申请仲裁拿回工资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劳动者领取工资后,对于工资数额有争议的,还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如果已签订了离职协议,载明双方已无劳动争议后,即使申请劳动仲裁也无胜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