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实施的个税专项扣除后,是不是实发工资就少了?

2024-11-06 21:03:4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正确的理解应为:实施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后,个人所得税可以“少一些”,实发工资可以“多一些”。

51个税给大家普及相关计算公式: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个人所得税等

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明细=(应发工资-5000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案例】

2020年1月,某纳税人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资收入是7000元,如果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月)和赡养父母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月),除此之外,无其他扣除等特殊情况。

那么,本月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7000-5000-1000-2000),因此,不用缴税!

换句话说,到手工资,即实发工资为7000元。

如果工资、个税仍算不明白的,建议使用个税计算器来操作!

回答2: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收入额中剔除这部分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扣除免征额5000和五险一金后收入7000元:
7000-1000-2000=4000
也就是原来7000元是应纳税所得额,现在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只是税款少交了,发放的工资只会多不会少。

回答3:

你理解错了呢!2019年实施的个税专项扣除,是扣除工资内的缴税基数,比如扣除住房贷款每月1000元,赡养父母的2000元,你的税费缴费基数就减少了3000元!交的税费少了,你的工资就会比以前表多了!

回答4:

2019时十的税专项扣除后是不是实发工资就少了不是?

回答5:

个人所得税通常是月报,当然这也要结合本企业专管员的报表核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