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俩都是二婚,也就意味着目前你们俩想再婚。而再婚登记与当初各自的初婚登记的手续是一样的。但由于你们一个是境外的,另一个是内地的,因此你们的再婚登记出具的手续稍显不同。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现在香港和大陆好像没什么太大的区别。结婚的话应该问题不大,不需要开什么证明。但是你以后想去香港那边定居的话可能需要出具一些手续。所以仅仅是结婚的话,问题应该不大。
身份证,离婚证明,户口本。。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