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或者损毁了《独生子女证》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补办。
独生子女证补办流程:
1、由夫妻双方申请,到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如实填写。
2、经双方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核实,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
3、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接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之日起5日内予以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理由。
4、夫妻户籍不在一地的,可以向其子女和父母一方的共同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扩展资料
1、需带补证证明一份(证明格式另行打印),有单位的单位开,无单位的社区居委会开。
2、需带父母及孩子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需带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孩子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独生子女证补办流程指南
补办流程:
1、由夫妻双方申请,到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如实填写。
2、经双方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核实,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
3、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接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之日起5日内予以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理由。
4、夫妻户籍不在一地的,可以向其子女和父母一方的共同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领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扩展资料
独生子女确定标准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修订)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补办可到发证单位领取表格,父母双方单位、居委会写出介绍信、表格盖章。带上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结婚证、父母双人照片到发证单位补办。
1、补办申请人出示《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者,复印件上应有出证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写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个人申请,说明丢失原因。
3、夫妻双方单位出示的现在婚育状况(注明是否存在再婚、超生)因故离开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社区)委会出示证明,并注明何时由原单位转入现单位,社区出示的证明需附本人下岗证明或失业证明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及家庭成员(一家三口)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再婚家庭应当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丧偶家庭应附死亡证明。
拿孩子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计生服务证等证件到孩子户口所在地计生办申请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