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都让你办.你赡养好老人一辈子,为什么?
第一,想一想,如果没有老人,你能来到这个世界上吗?再想一想,小时候是谁把你拉扯大的,做人要懂得感恩,没有老人就没有你的今天,如果不懂感恩,与禽兽何异?乌鸦尚且知道反哺,羊羔尚知跪乳,难道我们连禽兽都不如吗?
第二,你好好赡养老人,将来你的子女也会学你,好好赡养你.如果你也放弃赡养老人,你记住,你的子女也一样会学你,等你老了,也放弃赡养你,你现在怎么去做,将来你的子女就会怎么去做,你孝顺老人,他就学会了孝顺.你抛弃老人,你的子女就学会了抛弃将来的你.总之,你的子女现在这个阶段都是在学习,能学到什么,就看你教他什么了.
第三,老人原意给你赡养,也是你的福气,如果老人不在,你没机会表演怎么孝敬长辈,将来你的子女也不懂得如何孝敬你,等你老了以后,不是很悲催吗?现在是最好的时机,把握住这个好机会.好好赡养老人,为自己的将来铺一条光明大道,不要学老大老小,等10年20年以后,你再看看他们,就知道他们过得如何.
希望你能真正明白这其中的道理,"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根据《婚姻法》第21条规定,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可以申请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进行调解或者判决,或者请民间组织调解。《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第十三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从上述规定,法律上是从60周岁成为老人,一般按此履行赡养。但是有的老人在60岁前就得病丧失劳动能力,此时,赡养义务人就应当提前履行赡养。《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儿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如果孩子不履行该义务,父母可以先向社区居委会反映情况,要求予以调解。如果调解无果,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根据上述法律规定,1、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也就是说,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2、如果儿子不依法赡养自己的母亲,母亲有权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给付赡养费。母亲可向当地村民委员会或社区、街道办、政府寻求帮助。母亲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