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确保全公司生产运行、设备管理、工艺操作等方面的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章 安全管理网络及组织
第一条 建立健全以董事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第二条 建立健全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领导的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负责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 由分管副总为领导,分公司环节干部具体负责,组成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安全防火工作。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董事长全面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劳动保护工作和安全防火工作。
董事长的责任是: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令、法规、制度和规定。
2、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条 分管副总,对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负有领导责任。
副总的责任是: 1、协助董事长做好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认真做好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3、定期组织、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情况,协调部门间的工作关系。 4、在编制分管范围内各部门的生产、物资、培训教育等方面计划时,应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之一,纳入计划并贯彻落实。 第三条 各生产分公司环节干部负责协助公司领导对安全生产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