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法规的有关规定,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希望采纳。
1、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
2、案件只能是民事案件;
3、对于诉求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
4、找到相应的调解组织。现在有点交警队有调解委员会,可以直接去找。也有的在社区或者街道、派出所。可以问问你所在地区的调解委员会如何设置。
5、纠纷解决方式,其一,经调解员解释说明,双方合意一个赔偿金额及方式;其二,由调解员按照双方提交的证据证明,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给出此次事故损失所含赔偿项目及各项目现行的赔偿金额,给双方当事人参考,最终确定协议内容。
6、如果当场可以付清赔偿金的可以当场制作调解协议,双方签字确认,了结案件;如果无法当场支付的完毕的,建议按照调解法的规定30日内赴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使调解协议获得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