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工伤保险还能领失业金。领取失业保险金与缴纳工伤保险费没有关系,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进行失业和求职登记,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 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 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工伤保险是单位缴纳的,是为了职工万一发生工伤,由社保部门发给补助的,减轻企业负担,也有利职工的好事,和失业保险没有任何关系,只要职工被解除合同,符合领取条件,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的,失业保险金,最多能领取24个月。如果你重新就业,就不能领取失业保险了,和你缴纳工伤保险没有关系,不能领取失业保险,不是你缴纳工伤保险的原因,而是你重新就业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