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方已认证抵扣的税款在取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后,不论销货方是否已开具红字发票,不论购买方是否已收到对方的红字发票,购买方必须在取得《通知单》的当月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2、购买方取得的红字专用发票不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在次月纳税申报时u将需作进项税金转出的金额填八申报表附件表二“21”栏次。
“购买方取得的红字专用发票(即负数发票)不需要认证,在次月纳税申报时将需作进项税金转出的税额填入申报表附表二“21”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