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要申请继续查封或冻结;第二,执行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到期债权,应该与该第三人核实有无到期债权以及数额,第三人有权利提出异议,且执行法院无权审查异议。也就是说只要第三人提出异议,就不审查,直接成立。申请执行人如果有异议,可以代为被执行人,向第三人提起诉讼。说这么多,是要提醒你执行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到期债权仍然具有风险,建议你有良好心态,能执行多少就执行多少,尽量少损失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