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农业是遵循生态学和经济学原理的新型农业。它运用现代系统工程的方法,充分利用生物之间的相生相克关系,建立起一个在生态上能自我维持,低输入、高产出的农业生态系统。
生态农业运用生态学中生物占据各自生态位的原理,充分利用了空间结构.使作物最大限度地利用了太阳能。生态农田的作物实行间作、套种,增加了温度、阳光、水分和肥料的垂直利用程度。譬如,玉米秆儿高、叶片大,喜欢强光照,且根系发达,需要的水、肥较多;而大豆和花生茎低矮、叶片小,不需要太强的阳光,根系浅且能固氮。将它们间作,高矮相间,不但加大了土壤耕作层和地上空间的利用率,而且提高了农田的通风透光程度,使不同的作物各取所需。
生态农业还促使生物之间进行互利互惠的“共生”,这样,系统内每种生物的生长,会促进另一种生物的生长。例如,在“稻田养鱼”的例子中,给稻田施肥后孳生的微生物和浮游生物成了鱼的饵料,而鱼的粪便和食物残渣,又成了水稻的有机肥料,这样,稻和鱼之间便互利互惠,互相促进生长。
生态农业还减少了化肥、农药的使用量,使农业与环境协调发展。因此,生态农业是农业的发展方向。
生态农业是由美国土壤学家威廉·阿尔伯里奇首先提出的。他看到现代“石油农业”尽管使粮食增产了,物质丰富了,但给农田留下了说不完的灾难和危害。要克服使用化肥、农药带来的弊病,同时又要保证农业的收获,他认为,应该把农业放到自然生态循环之中,让农业在能量、物质营养方面都进行良性的自然循环,据此提出了生态农业。
生态农业要全面规划、相互协调,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着眼于系统的整体功能中,而且生态农业考虑的标准有3条:一是经济效益,即生产要发展,农民要富裕;二是社会效益,要满足社会对农副产品的日益增长的需求;三是生态效益,即要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生态农业不局限于种植业,而是农林牧副渔,多种经营,全面发展。从生产实践出发,一方面立足于耕地,努力提高土地单产;另一方面又把全部土地当做生产场所,发挥多种经营的优势。
生态农业又称无公害农业,有机农业,它是利用生态学原理,依据生态系统内物质循环和能量转化规律而建立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生态农业的生产结构是农林牧渔各业合理结合,是农作物的产物,能沿食物链的各个营养剂进行多层次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