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住建部颁发《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对建筑用外墙保温系统有明确的规定,但2012年国务院又撤销了该《规定》所以目前没有很明确的规定。
《关于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
为认真吸取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11·15”和沈阳皇朝万鑫大厦“2·3”大火教训,2011年3月14日,部消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公消〔2011〕65号),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使用及管理提出了应急性要求。2011年12月30日,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2012年7月17日新颁布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使用外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及监督管理工作作了明确规定。经研究,《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不再执行。
国家在2007 时出台了GB50411-200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其中就对建筑节能施工质量进行明确规定。
并且各地目前都是采取工程竣工验收中建筑节能必须先行验收,也就是说建筑节能必须第一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后面的分部工程验收。
目前,节能验收必须有当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到场验收,而且必须出具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现场检测报告。
各地监督部门为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称建委,设立的节能办公室监督完成。
如果是住宅工程,还必须进行工程节能系数的设计值在制定位置进行公示。
对一些传统外墙外保温系统存在的环保和安全隐患的担忧,各地接连发文“禁限”使用外墙外保温系统。
一、辽宁
2023年07月13日,住建厅发布关于对《辽宁省房屋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推广应用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的公告。
内容:
2024年5月1日起,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高层民用建筑(住宅建筑>27m;公共建筑>24m(不含单层建筑))项目中使用限制类外墙外保温技术。严禁在外墙外保温系统中使用禁止类技术产品。
二、江西
2022年9月21日,住建厅发布《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的通知》
内容:
禁止在高层建筑采用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和仅能使用粘接锚固方式,使用燃烧性能指标低于B1级的保温材料。优先选用外墙内保温、外墙自保温、复合保温和装配式新型外墙保温系统,限制采用保温浆料和仅通过粘结固定的保温板等形式的外墙外保温系统。
三、四川
2022年11月2日,住建厅发布《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第一批)》
内容:
禁限使用采用六溴环十二烷作为阻燃剂生产的保温材料。B2、B3级保温材料,浆料类保温材料。
四、嘉兴
2020年12月,嘉兴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民用建筑节能保温材料(产品)使用的通知》,从产品材料、施工工艺、使用场所等三方面明确限制了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使用条件。
内容:
限制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和保温装饰一体化板等外墙外保温系统,禁止使用胶结剂或锚栓以及两种方式组合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工艺,禁止岩棉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
对于这个问题,我可以给出以下一般性的观点:
1.环保要求: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环保意识日益增强。政府对于建筑材料的环保要求越来越高。一些传统的外墙外保温材料可能会含有有害物质,如有机溶剂、重金属等,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
2.火灾安全:外墙外保温系统可能会给建筑物带来一定的火灾隐患。一些外墙外保温材料容易燃烧,起火后燃烧速度快,烟雾密度大,给逃生和救援工作带来困难。
然而,具体禁限使用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原因可能因地区而异,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观点。在实施政策时,政府应当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决策既能保护环境、确保安全,又能推动建筑行业的发展。
这个还没有出台,当时07标准其实也是仓促出台的,我们去北京开会的时候,就是编撰标准的那几个工程师给我们上的课,他们说当时编撰的时候比较仓促,而且基本上标准是按着北京地区的气温、湿度、市场等各个方面编的规范,不一定能适应于全国,所有允许出台地方规范,而国标只是标准的最低要求,地方的标准包括企业的标准要高于国标。另外你所说的65%,现在确实有了这样的检测工具,不过实话来说,节能受外围的影响太大,再加上建设施工方的为利益会不择手段,所有说真正能达到的不是很多,节能工程真正实行到了地方上,阻力太大,而且好多包括规范里的部位也不切合实际。总之,国家的想法是好的,就是太完美化。最近事出的多,估计要出台了
不知道你是哪里的,我了解到陕西,吉林等有外墙保温地方标准出来了,里面有防火方面的规定。你可以到当地(或你的所在地)卖建筑图书的书店买。没有可以跟书店预定,我就预定了一本外省的图集,到货还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