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遴选都不让你参加,何况是调走?2014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严格管理监督、促进乡镇干部履职尽责。坚持从严管理,严格执行工作、考勤、病事假等相关制度,切实解决乡镇干部“走读”问题。……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调乡镇干部,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应征得借调单位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
这个是底线,一定不能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