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过马路没走人行道被撞伤,划分责任时具体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2025-01-01 12:06:5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一般要求机动车方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但如果机动车一方有办法证明行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也就是说只有证明行人有责任才能减轻机动车的责任,无法证明的,那么只能有机动车方承担。
法律分析
当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一般机动车要承担大部分责任,行人虽然没有走斑马线,但是按法律规定机动车还需尽到避让的义务。如果机动车已经采取避让措施,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也会导致事故发生的,那么说明行人也就存在过错,交警会根据过错来判定双方具体的责任。最好是协商解决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再报交警处理。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机动车需要承担责任。但如果机动车一方有办法证明行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也就是说只有证明行人有责任才能减轻机动车的责任,无法证明的,那么只能有机动车方承担。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事故就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处理,需要进行责任的认定。对于这方面交警会根据现场进行判定责任划分,然后进行协商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功依法可以进行相应的法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回答2:

过马路不走人行道的,没事事故便 罢,有交通事故,双方都有责任;
一般都是车辆承担70%,行人承担30%的责任,也有特殊例外的情况划分责任。

回答3:

行人过马路不按规定走人行横道被撞伤,要负次要责任(大约10%到20%),而机动车驾驶员不注意观察,要负主要责任